DNADNA是1944年由美國人埃弗里發(fā)現(xiàn)的;1953年克里克教授繪制出DNA的雙螺旋線結構圖;1985年萊斯特大學的亞歷克·杰弗里斯教授又發(fā)明利用DNA對人體進行鑒別的辦法;DNA自1988年起開始應用在司法方面;1994年7月29日,法國法律規(guī)定了使用基因標記的條件。
另外詹姆斯·沃森也有貢獻20世紀40年代末和50年代初,在DNA被確認為遺傳物質之后,生物學家們不得不面臨著一個難題:DNA應該有什么樣的結構,才能擔當遺傳的重任?它必須能夠攜帶遺傳信息,能夠自我復制傳遞遺傳信息,能夠讓遺傳信息得到表達以控制細胞活動,并且能夠突變并保留突變。這4點,缺一不可,如何建構一個DNA分子模型解釋這一切?
根據(jù)科學分析,每一個人擁有400萬億個細胞(皮膚、肌肉、神經(jīng)等),人體細胞除了紅血球外都擁有一個由23對染色體組成的細胞核,染色體本身又由DNA染色體絲構成,這種染色體絲在所有細胞中都是相同的。DNA由被稱作A(adenine)、T(thymine)、G(guanine)和C(cytosine)的核酸組成,正是它們構成我們人體的基因。根據(jù)DNA可以斷定兩代人之間的親緣關系,因為一個孩子總是分別從父親和母親身上接受一半基因物質的??茖W家們還把DNA研究的目標放在確定導致人們生病的基因起源方面,以便將來更好地認識、治療和預防危害人類健康的各種疾病。
DNA的可信度如何呢?兩個人的染色體是否會相似?根據(jù)科學試驗,這種可能性只有千萬分之一。然而,在所有過程中出現(xiàn)差錯將是可能的,這主要是在提取和化驗標本的時候,標本也可能受到另一個人DNA的污染。為了保證DNA的可靠性,必須在提取標本和化驗分析時嚴格把關。不僅可以避免可能的錯誤,而且大大加快了DNA檢查的速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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